预订须知
出行警示及说明
联运须知,请您仔细阅读!!!
请您在预定前仔细阅读相应南航联运规则。联运航班不可控一经确认无法更改,敬请谅解。
1、联运申请:如需申请联运请下单前与销售说明需求。由于航空公司限制票数,故不保证一定申请成功,以申请后南航回复为准,不可指定航班,且确认联运航班后不得更改。
2、联运住宿:如联运航班在集合时间的前一天或前两天,乌鲁木齐住宿费用需自理。
3、顺序乘坐:根据航空公司规定,本次行程涉及的所有航班必须按顺序使用。若前段航班未使用,后段航班将全部作废。请务必准时登机,避免误机。若因个人原因导致误机情况而产生损失,均由个人自行承担。
4、关于值机:团队票一经出票,系统将被锁定,我们无权再进行任何操作。因此如您有值机等个人需求,可使用票号直接联系航司申请,以航司回复为准。
5、赠送联运无赔偿:请注意免费赠送联运产品,联运申请失败或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使用并产生其它后续损失,没有金额赔偿及补偿。
6、联运证件:此次行程包含国内及国际段航班,办理登机牌时均需使用护照原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产品说明
※以上行程仅为参考行程,如行程受到意外事件(如航班、火车、轮船、景区等调整)或不可抗力(如天气变化、自然灾害、政治事件等)等因素影响,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次序、景点、航班以及住宿地点等做出临时修改、变动或更换,敬请谅解!※
1、景点说明:行程中未标注“入内参观/标注游览时间”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入内参观/标注游览时间景点均含门票;
2、行程说明:
(1)如遇部分景点节假日休息或庆典等,本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以尽可能保证游览内容。但客观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安排的,本社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敬请各位贵宾理解与配合!
(2)行程景点实际游览短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3-3.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故国际段航班在当地下午15点前(含15点),晚间21点前(含21点)起飞的,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
3、酒店标准:
(1)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2)高加索地区的四-五星级酒店有一些大堂会比较小,有些酒店楼层不高,有可能没有电梯;
(3)有些酒店的双人标准房会设置一大一小两张床,方便有小孩的家庭游客;还有些酒店双人房只设置一张大的双人大床,放置双份床上用品,有时是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用时可拉开;
(4)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如历史悠久、如气候较温和等,偶尔会有酒店无空调设备;
(5)按照酒店惯例,每标间可接待两大人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不占床),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定;若一个大人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参团,建议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4、保险说明:
1)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且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移植手术复发、孕妇、精神病发作等等)。
2)我社推荐客人根据自身情况额外补上50万或70万的大额保险 ,费用自理。
5、退费说明:
(1)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
(2)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6、补费说明:
(1)如遇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机票价格为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换人退票;
(2)如果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其他相关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
重要条款
重要条款一
1.因客人个人原因提出取消行程,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支付已经发生的旅游费用:
1)出发前29日至15日,团费总额的5%
2)出发前14日至7日,团费总额的20%
3)出发前6日至4日,团费总额的50%
4)出发前3日至1日,团费总额的70%
5)出团当天取消,团费总额的90%
2.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3.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29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4.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5.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外,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剩余服务和产品,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6.如有游客额外升级标准或增加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为准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取消条款。
7.因为团队票的特殊性,双方在确认出票之后如因贵方原因或客人自身原因不走,我社有权收取所有票款。如尚未支付票款,我社有权追索收取所有票款。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
游客责任:
(1)此团是集体活动,集体出发、集体返回,请遵守时间,任何人不得逾期或滞留不归;
(2)参团旅客,所持护照均为自备因私护照,出入境如遇到因护照引起的问题而影响行程,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团费),均由客人自负。
(3)如客人不参加我公司的赠送项目,用餐、门票等费用不退。
(4)旅游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如交通,天气等旅行社认为不可控原因,本公司有权增减或更改某些行程和旅游项目;
(5)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政变、罢工、水灾地震、交通意外等所引起的旅游天数和费用的增加,本公司将按实际情况向旅客予以收费。
(6)请自备签证和境外参团的客人自行检查签证是否符合本行程的要求,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参团,本社概不负责;
(7)所有由我社办理签证的客人回国后需将护照(部分团队还需提供返程登机牌)交于领队销签。
购物退税提示:
1、旅行社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属于客人个人行为。
2、旅行社建议客人:理性消费;在购物前详细询问所购商品是否可以给予退税;购买商品时仔细检查商品质量;注意保留消费凭证。
3、如客人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无论是更换还是退还商品都会手续繁复。具体情况不一,能否实现更换或退还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4、退税是非洲、中东部分国家对非本国游客在本国内购物的优惠政策,整个退税手续及流程均由非洲、中东国家控制,经常会出现退税不成功等问题,我们会负责协调处理,但无法承担任何赔偿。领队及导游会协助贵宾办理退税手续,详细讲解退税流程、注意事项及税单的正确填写。但是如果因为贵宾问题(如没有仔细听讲、没有按照流程操作等)或者客观原因(如遇到海关退税部门临时休息、海关临时更改流程等)在退税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您被扣款、无法退钱、退税金额有所出入等情况,旅行社和导游不负责办理退税业务,不能承担您的损失,请贵宾们理解。
注意事项二
海关入境说明
1.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文件,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2.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3.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4.iPad被归为电脑,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征税的 20种商品之一,税率为20%。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无论购买iPad的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应当缴税。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电脑完税价格为每件5000元,税率为20%,因此若在境外购买一部 iPad入境,旅客需缴纳1000元的税款。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公约》: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健康娱乐,有益身心;,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行程外活动的安排:
1、为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在行程时间安排允许、参加人数足够,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旅行社可根据旅游者实际需要,在旅游者自行支配时间安排附件所列活动。
2、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主、自愿参加附件所列活动,旅行社绝不强迫。
3、如旅游者不参加附件所列活动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如旅游者参加附件所列活动的,须在境外书面签署附件并交予领队。
4、如旅游者不书面签署附件、或以口头形式确认的,旅行社视为旅游者不同意参加行程外活动,旅游者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